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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坝州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明确在有效期2年时间内,对在阿坝州境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奖励金额4万元、单位最高奖励5万元。
《规定》明确,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对象是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个人和单位。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每起成功避险的灾情等级,州级设特、一、二、三等4个奖励等次,由州政府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并予以奖励。
2022年阿坝州就曾对地灾成功避险监测人员进行过奖励——对马尔康市草登乡科拉机村俄热塘滑坡灾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的地灾监测员然拉木滚奖励8000元。(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若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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